不少人誤會了買賣物業賺取的差價需繳付物業稅,事實上,物業稅只會計算租金收入,而買賣物業獲得的利潤則應以利得稅計算。當徵收利得稅時,稅局會考慮買賣物業間的年期、持有物業或動機作個別考慮。
物業稅與利得稅 (二)【星之谷專欄-頭條日報】
續9月20日的題目,上期談及公司出租旗下物業的情況,今期細談包租合約。
「租金扣稅」揪出漏報物業【星之谷專欄 – 經濟日報】
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為住宅租客提供租金扣稅優惠,現時全港約120萬人租住居所,平均租金估計約為1.5萬元,很多人認為此舉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。
稅局「殺錯良民」 買樓被屈「漏稅」中產喊冤【星之谷專欄-蘋果日報】
近年物業買賣「窿罅位」避稅財技多,稅局有恒常監察情況,但有時會殺錯良民。話說筆者朋友阿輝(化名)遇到件世紀慘事,去年本來開開心心買了一間極筍「細碼」工廈,怎料稅局突然稱成交價偏離市價,須補交印花稅差價,事件令他極為困擾。